「擬定臺南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計畫(不含科學園區部分)(新市區建設地區開發區塊A、B、C、D、E、N、O)細部計畫案」自115年2月13 日起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,特此公告周知。
分享

臺南市政府 公告
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5年2月11日

發文字號:南市都綜字第1150206369B號

附件:一千分之一計畫圖冊及計畫書各1份

主旨:「擬定臺南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計畫(不含科學園區部分)(新市區建設地區開發區塊A、B、C、D、E、N、O)細部計畫案」自115年2月13 日起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,特此公告周知。

依據:都市計畫法第23條及第28條。

公告事項:

一、公告時間:自民國115年2月13 日零時起生效。

二、公告地點:

(一)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(永華市政中心)、本府都市發展局新營辦公室公告欄。

(二)臺南市安定區公所、新市區公所及善化區公所等公告欄。

三、公告圖說:比例尺一千分之一計畫圖冊及計畫書各1份。另計畫書、圖檔案可至【本府網站首頁(https://www.tainan.gov.tw/Default.aspx)→市府動態→市政公告】或【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首頁(https://udweb.tainan.gov.tw/)→公告事項→都計發布實施】查詢。

市長 黃偉哲